| 索引号: | psqrmzf-2025-00622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就业登记 | 主题分类: | 就业失业登记 |
| 发布日期: | 2025-11-12 | 成文日期: | 2025-11-12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就业登记
稳岗就业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就业失业登记
2.2就业登记
一、对象范围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二、受理方式
1.线上渠道。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2.线下渠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街道、乡镇基层服
务平台);受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委托,社区服务平台可代办。
三、办理要件
1.单位就业:以营业执照工商审批地为准,在相应的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1)用人单位营业证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
(3)劳动合同及职工备案登记表(见附件)
(4)劳动用工备案表一及录用职工登记表(网上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
2.以灵活方式实现就业: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到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
(2)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见附件)
(3)从事个体经营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四、办理流程
1.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就业登记材料,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2.办理。办理就业登记,并在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记载相关情况。
3.存档。通过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及网上办理的就业登记,无需留存纸质材料;其他渠道办理的,应将业务办理资料归档留存三年。
五、办理时限
1.线上渠道:5 个工作日内办结。
2.线下渠道:即时办结。
六、办理地点及时间
1.线上办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2.线下办理: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广裕路83-8栋1号本溪市平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3.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咨询电话:024-42371295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