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本辖区医疗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医保基金监管和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
(三)组织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四)指导辖区街道、村(社区)医疗保障工作;
(五)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区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等政策;
(六)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办公地址:胜利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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