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 信息名称: | (政策解读)《本溪市平山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方案(2025年-2027年)》的解读 | 主题分类: | 文字版解读 |
| 发布日期: | 2025-04-23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政策解读)《本溪市平山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方案(2025年-2027年)》的解读
一、文件背景
为提高我区农村供水运行管护能力,健全优化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水农〔2024〕2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底,筹划组建管护队伍或以购买服务形式,分级形成农村供水管理管护体系,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1+N”分级统管模式;
2026年底,逐步实现农村供水县域“1+N”分级统管模式,通过逐步完善管护机制,形成工程资产明晰、政府主导、行业监管、专业运作、区级统管、分片到点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运行管护格局;
2027年底,依托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集中供水基本实现标准化管理。各协管单位在统管单位的统一监督、指导下,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共同做好农村供水日常管理工作,全面保障供水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
解读单位:本溪市平山区水利局
解读人:李博文
解读电话:024-42883256
原文地址: 关于印发《本溪市平山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方案(2025年-2027年》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