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6-00363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主题分类: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发布日期: 2026-10-27 成文日期: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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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发布时间:2026-10-27 15:37:17 【字体:小 大】

  政策依据: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6〕135号)文件要求。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补贴依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依据,一是未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按照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二是未实行家庭承包的,可以村台账为依据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三是已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依据新签订的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确权面积、实测面积或原承包面积作为补贴依据。

  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以及辅助设施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成片标准依据《关于印发本溪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农发〔2023〕21号)确定的标准)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机动地、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结合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实施全区统一标准。

  申请程序:个人如实上报信息至各村委会进行申报,公示后上报乡镇,乡镇统计汇总、核查确认,报区农业农村局,做好面积统计核查、抽查核验等工作。  

  咨询电话:024-42883150 

  受理单位:平山区农业农村局 

  补贴结果:通过惠民“一卡通”发放农民的银行卡(存折)中。

  监督渠道:电话:024-42883150 

  地址:平山区转山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