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sqrmzf-2025-00602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主题分类: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 发布日期: | 2025-10-22 | 成文日期: | 2025-10-22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政策依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5〕86号)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补贴依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依据,一是未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按照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二是未实行家庭承包的,可以村台账为依据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三是已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依据新签订的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确权面积、实测面积或原承包面积作为补贴依据。
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以及辅助设施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成片标准依据《关于印发本溪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农发〔2023〕21号)确定的标准)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机动地、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结合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实施全区统一标准。
申请程序:个人如实上报信息至各村委会进行申报,公示后上报乡镇,乡镇统计汇总、核查确认,报区农业农村局,做好面积统计核查、抽查核验等工作。
咨询电话:024-42883150
受理单位:平山区农业农村局
补贴结果:通过惠民“一卡通”发放农民的银行卡(存折)中。
监督渠道:电话:024-42883150
地址:平山区转山路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