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主题分类: 目录
发布日期: 2025-11-17 成文日期: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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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5-11-17 09:30: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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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溪市平山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责任科室(单位)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咨询电话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1

行政许可

环境影响评价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信息

2.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3.建设项目监管责任主体

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7个工作日内

本溪市平山生态环境分局

审批科

平山区政府网站



47137080

2

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1.环保督察案件问题描述

2.环保督察案件整改情况

3.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

20个工作日内

本溪市平山生态环境分局

督改办

平山区政

府网站



47137080

3














填报说明:1.公开事项:应公开事项的名称,按类别区分一级事项和二级事项。2.公开内容(要素):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确定的该类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或要素。3.公开依据:该事项各公开要求的依据文件。4.公开时限:该事项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5.公开主体:负责公开该事项信息的单位。6.责任科室(单位):具体负责公开该事项信息的科室、股室、单位。7.公开渠道和载体:该事项信息公开发布的平台,例如: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纸质媒体、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其他等。8.公开对象:该事项信息公开面向的群体,如全社会、特定群体。9.公开方式:该事项信息公开的方式,如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10.咨询电话:该事项信息公开接受公开对象咨询和监督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