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山河锻造科技有限公司精品锻造一期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日期: 2021-03-30 成文日期: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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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山河锻造科技有限公司精品锻造一期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30 10:18:57 【字体:

关于本溪山河锻造科技有限公司精品锻造一期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溪山河锻造科技有限公司精品锻造一期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47137096

通讯地址:平山区建立街2号平山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117000

 

 

附件:   

 

关于本溪山河锻造科技有限公司精品锻造一期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本溪山河锻造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本溪山河锻造科技有限公司精品锻造一期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及环评结论,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关于“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修改后的“报告表”评价内容全面,评价重点明确,工程分析详实,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本溪山河锻造科技有限公司精品锻造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地址位于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桥北经济开发区总投资20000万元,占地面积53300m2,建筑面积18800m2,建设内容为:整个建设分两期进行,一期建设包括锻造一车间、热处理车间、机加一车间、库房、备品备件库、成品库、办公楼(三层结构)、生活楼(二层结构)、锻造二车间等。二期建设包括锻造三车间、机加二车间、钢材库等。

 产品方案一览表

一期工程

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t/a

原材料年使用量t/a

产品规格

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去向

1

汽车部件

14250

15000

单件5-30kg

GB

长春一汽、北汽奔驰、陕汽

2

矿山部件

1900

2000

单件5-30kg

GB

3

农机、建筑部件

950

2000

单件5kg以下

GB

4

军品

1900

1000

单件1-5kg

JB

二期工程

1

汽车部件

14250

15000

单件5-30kg

GB

长春一汽、北汽奔驰、陕汽

2

矿山部件

1900

2000

单件5-30kg

GB

3

农机、建筑部件

950

2000

单件5kg以下

GB

4

军品

1900

1000

单件1-5kg

JB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一期设备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功率

数量

备注

1

数控锯床

3kw

6

新购

2

电动螺旋压力机

320kw

2

新购

3

切边压力机

30kw

2

新购

4

中频加热炉

500kw

2

新购

5

轧机

55kw

1

新购

6

热处理炉

150kw

1

新购

7

抛丸机

35kw

3

新购

8

加工中心

35kw

4

新购

9

平磨

30kw

1

新购

10

摇臂钻

15kw

2

新购

11

天车

2.8t

4

新购

12

叉车

1t

4

新购

13

空气锤

1t

1

新购

14

空气锤

680公斤

1

新购

15

车床

60车床

2

新购

16

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1

新购

二期设备

1

平磨

30kw

2

新购

2

摇臂钻

15kw

4

新购

3

电动螺旋压力机

320kw

6

新购

4

切边压力机

30kw

6

新购

5

中频加热炉

500kw

6

新购

6

热处理炉

150kw

3

新购

7

抛丸机

35kw

9

新购

8

数控机床

3kw

20

新购

9

轧机

55kw

3

新购

10

加工中心

35kw

6

新购

11

天车

2.8t

6

新购

12

叉车

1t

6

新购

13

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3

新购

 

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可行,同意建设。

三、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过程中必须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1、严格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实行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最大限度缩短施工周期,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运输路面二次扬尘污染。

2、加强施工噪声管理,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夜间22点至次日6点禁止施工的有关规定,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

3、不得出现建设施工噪声、扬尘等环境上访事件。

4、一期工程的抛丸工序要设置1台袋式除尘器,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除尘效率要达到99.9%,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5、二期工程的抛丸工序要设置3台袋式除尘器,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除尘效率要达到99.9%,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6、该项目设厨房1间,厨房设有3个灶头,要安装一台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要达到75%,要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标准要求。

7、该项目一期工程设有1台3t燃液化石油气锅炉用于供暖,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要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的标准要求。

8、该项目在生产中使用的模具冷却水要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要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桥北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定期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9、该项目的生产设备、布袋除尘器、风机要做基础减振处理。风机底部要安装橡胶减振设施,对风机安装消声器。厂界四周噪声要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10、该项目要选用性能好的减振材料和隔振器,振动源强要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11、厂区内要建设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6.3.1条要求的技术参数进行设计建造,做到防雨、防渗、防风、防晒。

12、废机油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13、该项目厂区内要进行地面硬化及防渗漏处理。

14、该项目的原材料及固体废物要存放于密闭库房内,不得露天堆存。

15总量控制指标为:氮氧化物:0.11t/a、二氧化硫:0.008t/a、COD:0.217t/a、氨氮:0.0217t/a。

16、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竣工后须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17、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由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