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市鑫垚源硅石深加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 成文日期: | 2021-09-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市鑫垚源硅石深加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关于本溪市鑫垚源硅石深加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溪市鑫垚源硅石深加工工程项目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7137096
通讯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建立街2号平山区环保局
邮编:117000
项目名称:本溪市鑫垚源硅石深加工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桥头镇台沟村
建设单位:本溪市鑫垚源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溪市鑫垚源硅石深加工工程项目本溪市平山区桥头镇台沟村1组。租赁厂房为原台沟村村办砖厂内(目前砖厂已闲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9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13%。主要生产设备有球磨机、筛分机、皮带运输机、提升机、布袋除尘器等。以硅石矿(8-12cm)为原料,通过球磨、筛分工序,年生产硅石球(2-10cm)12000吨,硅石粉(0.2-2cm)8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要严格实行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取有效的覆盖、拦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清运至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营运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厂房、厂区及进厂道路地面硬化措施,并定时进行洒水抑尘。原料存放在封闭厂房内,破碎、筛分、球磨工序及成品料均在封闭车间内,产品库房全部采取封闭措施。生产车间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和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企业应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运输原料及产品车辆必须按照环境管理要求采取有效遮盖、防遗撒措施;每天定时在运输道路上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企业冬季不生产,厂区内不设置供暖设施。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运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生产运营期必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生产设备均采取隔声减振处理,封闭厂房应采取隔音措施,有效避免噪声污染。禁止夜间(22:00-6:00)生产。厂界东侧、北侧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南侧、西侧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控措施。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全部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网站公示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