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环保局 信息名称: 平山区环保局2018年1月环境违法案件情况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信息 发布日期: 2018-02-28 成文日期: 2018-0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平山区环保局2018年1月环境违法案件情况 发布时间:2018-02-28 00:00:00 【字体:小 大】 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实行)》的要求,现将平山区环保局2018年1月已进行处罚的环境违法案件汇报如下: 一、 (一)企业名称:本溪众和纸业有限公司 (二)案 由:采取规避监管的方式将生产废水排至细河 (三)立 案 号:201701007 (四)处罚决定书文号:本平环罚字【2018】01001号 (五)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 (六)处罚情况: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