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sqrmzf-2026-00117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桥头水源地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 | 主题分类: | 公共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6-03-06 | 成文日期: | 2026-03-0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桥头水源地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
桥头水源地位于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桥北街道桥头社区一委一组,建于1909年,原称是水站,当时日本人侵占了桥头安奉铁路沿线,修筑了这处水源地。水源地由一处提水设施和蓄水设施构成,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房屋为硬山式建筑,东西两侧备设一个宽约5米的门楼。内有地下通道与蓄水房下的大井相连,蓄水房亦为硬山式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下方蓄水的水井在2008年重新修缮,现仍在使用。2013年7月12日,本溪市人民政府核定并公布的本溪市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中,桥头水源地核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桥头水源地安全直接责任单位/人为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桥头社区。所有权归国家。
特此公示,望周知。
本溪市平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