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6-00114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刘仁故居市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 主题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 2026-03-06 成文日期: 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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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故居市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6 09:25:25 【字体:

刘仁故居位于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桥头镇桥头社区二委一组,刘仁夫妇是抗日爱国人士,二人曾参加东北救亡运动。2019年3月22日,公布为平山区革命文物遗址类保护单位。2023年3月22日公布为本溪市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类)。

刘仁故居市级革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为刘洪大,所有权归私人。

特此公示,望周知。

 

 

 

 

 

本溪市平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