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5-00648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乡村振兴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主题分类: 目录
发布日期: 2025-12-03 成文日期: 2025-12-03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平山区乡村振兴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5-12-03 15:35:54 【字体: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责任科室(单位)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咨询电话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1

法定主动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乡村振兴

1.年度拟实施项目批复。

2.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3.年度项目完成情况。

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度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7个工作日内

平山区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科

平山区政府网站



42883253

3














填报说明:1.公开事项:应公开事项的名称,按类别区分一级事项和二级事项。2.公开内容(要素):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确定的该类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或要素。3.公开依据:该事项各公开要求的依据文件。4.公开时限:该事项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5.公开主体:负责公开该事项信息的单位。6.责任科室(单位):具体负责公开该事项信息的科室、股室、单位。7.公开渠道和载体:该事项信息公开发布的平台,例如: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纸质媒体、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其他等。8.公开对象:该事项信息公开面向的群体,如全社会、特定群体。9.公开方式:该事项信息公开的方式,如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10.咨询电话:该事项信息公开接受公开对象咨询和监督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