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sqrmzf-2023-00108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平山区2022年度财政专项 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 成文日期: | 2023-11-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平山区2022年度财政专项 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平山区2022年度财政专项
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涉农办事处:
根据本溪市乡村振兴局年度工作安排部署,特制定《平山区2023年度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3日
平山区2023年度财政专项
衔接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辽宁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指标评分表》精神,针对我区2023年度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制定本计划。
一、衔接资金使用
衔接资金使用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衔接,切实使衔接资金惠及精准衔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到村到户到人。衔接资金主要可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和开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式衔接,经与市乡村振兴局请示并获准,也可用于产业带动保本入股分红形式,每年将投资总额不低于10%作为收益,召开相关会议,按照贫困程度分档,将收益按照贫困户贫困程度发放至贫困户手中。
二、衔接资金财务管理
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防止资金挪用、它用、贪污等违法乱纪现象发生,严格按照财政衔接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强化衔接资金的管理。
1、专户专账。各涉农办事处要建立财政衔接资金专户,做到衔接资金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可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2、资金支出要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账目清晰,档案资料完善。发放实物的,定期走访,确保实物价值不低于投入衔接资金数额。
3、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润分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冒领,甚至贪污,不得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取任何费用。
三、衔接资金监管
涉农办事处对衔接资金管理使用负主体责任,并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负具体责任。
1、涉农办事处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衔接资金使用方案。针对贫困户情况,采取合适的帮扶方式,灵活使用衔接资金。
2、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衔接资金使用、发放要在村一级公示,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3、跟踪问效,建立多方监督、检查制。区财政局、区衔接办加强对衔接开发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平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