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平山区完成河湖“清四乱”销号工作 主题分类: 水利专栏
发布日期: 2019-07-24 成文日期: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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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完成河湖“清四乱”销号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24 13:06:38 【字体:


 自河湖“清四乱”工作开展以来,平山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区总河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具体措施,有计划的开展工作,并对照问题建立销号制度,区河长办对平山区的河道实行周巡查制,总河长代区长张建华现场督导3次,截至目前平山区排查问题3处已全部销号,销号率100%,圆满完成“清四乱”阶段性工作。下一步将做好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对随时出现的“四乱”问题及时督导有关部门做好整治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