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平山区9月份第二期信息 | 主题分类: | 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12-16 | 成文日期: | 2016-12-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平山区9月份第二期信息
平山区在双节期间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为落实平山区安委会关于开展G20峰会 中秋 国庆节期间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平安委发〔2016〕51号]文件精神,由区安监局牵头环保、市场监督、经信公安、消防、交警、人社、公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于21—22日对平山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包括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等环节的安全隐患问题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等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和道路运输等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重点打击非法运输或超载运输以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泄露、爆燃等安全隐患问题。
检查发现本溪鑫和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因更换法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法人未变更、主要负责人未进行培训,责令于10月8日前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