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6-00041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平山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平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年报
发布日期: 2026-01-19 成文日期: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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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14:23:5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职能,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聚焦司法行政核心职能,精准定位公开重点,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本溪平山普法”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关键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流程流程,确保群众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专人负责落实”的四级责任链条,所有公开信息均需经过“三审三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符合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整合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窗口等平台资源,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开矩阵。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司法服务”等栏目,公开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提供咨询引导服务、设置法治宣传专区,满足群众线下查阅需求。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司法局工作重点,明确重点公开事项,定期开展自查,对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整改。畅通监督投诉渠道,通过公开监督电话、邮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形式创新性不够强,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标准的把握不够精准,业务办理效率仍有提升空间。

改进措施:深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覆盖面,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溪市平山区司法局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