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4-00052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平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29 成文日期: 2024-01-29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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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50:02 【字体:

本溪市平山区医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医保局认真贯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深入细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平山区医保局按照信息目录做好发布工作。根据设置的信息公开目录,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信息50余条,为群众查询及阅读政策信息提供便捷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平山区医保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三审三校”相关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扎实做好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在信息公示平台上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审查,提高人员保密意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准确公开。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面向基层、群众的医保政策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工作

 平山区医疗保障局2023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