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4-00038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平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29 成文日期: 2024-01-29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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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40:0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山区教育局紧跟区委、区政府科学部署,全面落地省、市、区政务公开各项要求,以“精准公开、实效优先”为导向,扎实推进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年度重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优化公开清单,创新传播路径。秉持科学便民、服务至上原则,聚焦教育民生热点公开。2023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篇,向区政府报送108篇,市教育局官网刊发31篇。第17个“5·15”政务公开日,局领导专题部署,定制专项活动方案。梳理年度重点工作及民生热点,形成信息汇编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活动当日,局领导现场指导,发放宣传资料180份,接待咨询群众38人次,解答托幼服务、中高考招生等热点问题15个,记录诉求并逐一回应。活动后梳理分析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进展;局机关悬挂宣传条幅,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平山区教育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将信息管理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框架,压实主体责任。按规范流程动态更新公开栏目信息,精准公开标准目录事项,扩大公开覆盖、细化内容、拓展渠道,以标准化推动公开工作纵深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对标《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功能与布局,实现教育类信息集中统一发布,坚守信息准确权威底线;依托行政服务大厅教育窗口同步公开,为群众便捷获取信息提供支撑。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遵照《条例》规定,健全规范体系、优化运行机制、强化业务培训,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关切回应等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

1. 公开精准性不足,对政策要义把握不透彻,主动公开信息在数量、覆盖、形态、深度上仍有提升空间;

2. 工作创新欠缺,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回应关切方式缺乏灵活性。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有以下几点改进措施:

1. 常态化参与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与回应引导能力,增强公开全面性与精准度;

2. 深化制度体系建设,规范流程标准,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升级。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工作

平山区教育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