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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7年度平山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8-04-09 成文日期: 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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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平山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09 00:00:00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近日我局向社会发布2017年度本溪市平山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如下: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由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平山区档案局联系。

    址:平山区广裕路新欣街17

    编:117000

联系电话:4237128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7年,平山区档案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依法公开、准确及时、公平公正、便民利民”为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力量;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流程;未雨绸缪,加强软硬件建设;创新思路,提升服务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量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根据工作实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相对固定。按照由局长负总则,其他工作人员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改进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二)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

为了让政府信息公开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查询主动公开的各级各类政府信息,设立党员示范岗,实行首问负责制,有效地提高了服务的效率和水平,改进了服务方式和内容,受到查阅群众好评。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对前来档案馆查阅档案的利用者,及时宣传和介绍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意义和用途,帮助利用者了解政府公开信息的查询方法和接待流程,使其成为扩大档案馆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有效途径。全体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耐心帮助群众检索查阅所需信息,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

   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区直各单位、部门报送的公开文件经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字,再经档案局局长签批后,通过区档案局现行文件公开查询中心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方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本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开放现行文件公开查询中心,供社会各界查阅。

2.在平山区政府网站设立网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7年度没有收到平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查询中心无收费项目。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行政复议和诉讼事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信息的发布还不够及时等等。2018年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平山区档案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强化管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市档案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准确地公开。

四是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建设。认真研究措施,尽快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