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
信息名称: | 2015年平山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6-04-06 | 成文日期: | 2016-04-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5年平山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平山区水利局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着力创新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平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局单位机构设置、单位职能职责、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水利局按照区政府要求制定了“两单一图”,保留的行政职权责任事项13项,保留的行政职权权力事项23项,并制定权力事项流程图23项。并向社会公开。按照区政府要求认真对水利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实行便民措施一站式服务,并按照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将审批所需材料、程序做成告知单一次性告知并向社会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区政府、财政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全年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承办建议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