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档案局
信息名称: 2015年平山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6-04-06 成文日期: 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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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平山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06 00:00:00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向社会发布2015年度本溪市平山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由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

地址:平山区广裕路新欣街17
邮编:117000
联系电话:
4237128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5
年,区档案局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依法公开、准确及时、公平公正、便民利民”为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力量;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流程;未雨绸缪,加强软硬件建设;创新思路,提升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量
    2015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根据工作实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相对固定。按照由局长负总则,其他工作人员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改进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二)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
   
为了让政府信息公开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查询主动公开的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实行首问负责制,有效地提高了服务的效率和水平,改进了服务方式和内容,受到查阅群众好评。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对前来档案馆查阅档案的利用者,及时宣传和介绍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意义和用途,帮助利用者了解政府公开信息的查询方法和接待流程,使其成为扩大档案馆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有效途径。全体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耐心帮助群众检索查阅所需信息,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
  
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区直各单位、部门报送的公开文件经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字,再经档案局局长签批后,通过区档案局现行文件公开查询中心公布。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本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
开放现行文件公开查询中心,供社会各界查阅。
    2.
在平山区政府网站设立网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5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本局及政府信息查询中心无收费项目。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
    201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行政复议和诉讼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信息的发布还不够及时等等。2016年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区档案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强化管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区档案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准确地公开。
   
四是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建设。认真研究措施,尽快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平山区档案局
                             
0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