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纪委监察局 | |
信息名称: | 2015年平山区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6-04-06 | 成文日期: | 2016-04-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5年平山区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年,平山区纪委监察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5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根据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 平山区纪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纪委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条例》及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区纪委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平山区纪委在平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 26条,主要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加强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政府预算和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二是加大了 “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时详细公开,细化说明了公务用车购置数、运行费,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群众知晓率不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群众需要了解的内容衔接不到位。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和深入,今后要采取更多方式,更广泛的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