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民族事务局 | |
信息名称: | 2015年平山区民族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6-04-06 | 成文日期: | 2016-04-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5年平山区民族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今年来,平山区民族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通[2015] 4号)要求,继续贯彻依法公开、注重实效、监督有力三个原则,积极有序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应该公开的民族事务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项目审计结果公开。我局通过平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局网站公开等方式,公开清真食品准营证审批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1月至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条,政策法规类2条,规划计划类2条,业务工作类1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1月至今,民族事务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民族事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工作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