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综合执法局 | |
信息名称: | 2015年平山区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6-04-06 | 成文日期: | 2016-04-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5年平山区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现向社会公布平山区综合执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加强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发展。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落实责任。我局明确了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执法程序,完善执法制度落实,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3、突出重点。我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新闻媒体、信息平台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权力信息,行政处罚94条、行政强制13条;通过公示板公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重点条款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至目前,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三公经费”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平山区综合执法局“三公”经费预算共计35.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我局在办理群众投诉件工作中,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3件、接待市民投诉及电话投诉750余件、办理民心网90件,办结率达100%。
五、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2015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因此,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机制、深化内容、创新渠道、优化服务、强化指导,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平山区综合执法局
201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