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朝阳正阳街危房改造项目依法征收的批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5-18 成文日期: 2017-05-18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朝阳正阳街危房改造项目依法征收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5-18 00:00:00 【字体:小 大】 平政发〔2017〕12号 区城市房屋搬迁中心、崔东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平山区朝阳正阳街危房改造项目依法征收的申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对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搬迁的74户被征收人进行依法征收,并依法申请区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特此批复。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3日 的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印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