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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本溪市平山区安全生产专家库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5-18 | 成文日期: | 2017-05-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本溪市平山区安全生产专家库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7〕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相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安监规划〔2015〕7号)和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精神,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需要,并结合平山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设立平山区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库包含非煤矿山专业、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专业、冶金工贸专业、职业卫生等专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减相关专业。
附件:平山区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名单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