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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9-05 成文日期: 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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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5 00:00:00 【字体:

平政发〔201627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相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的精神和省市关于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推进平山区简政放权工作,平山区政府在原有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流程图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动态调整,现将平山区人民政府梳理和动态调整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下简称“两单一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区政府“两单一图”, 加强行政权力监督

此次“两单一图”建设工作经历了部门自查、初审、集中审核、审核论证等主要环节,将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共45个部门纳入清理范围,将部门所有行政权力细分为10个类别,对照法律、法规、规章逐项核定了法定身份。每一项行政权力配制一项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经全面清理,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核定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保留的行政职权共计1125项。其中行政许可130项,行政处罚710项,行政强制42项,行政征收11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检查43项,行政确认40项,行政奖励12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权力115项。区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两单一图”的公布,由各单位根据区政府公开办的要求,自行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两单一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依单行政,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对保留的行政权力,要按照权力运行流程图,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充分利用网上审批平台,逐步将行政权力纳入网上运行,促进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的深度融合,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三、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对权责清单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要遵循合理合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由实施机关提出申请,经区编委办和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并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各部门要以公布权责清单为契机,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把权力清单建设和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取消、下放力度,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推向纵深,为平山新一轮经济振兴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附件:平山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统计表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