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编委办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第四批承接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6-29 | 成文日期: | 2016-06-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第四批承接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的通知
平政发〔2016〕16号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第四批承接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的通知
区相关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根据《本溪市政府第四批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职权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严格依据法定职权对全区25家单位现有行政职权进行清理、梳理。共清理、梳理行政职权115项,其中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职权84项,取消行政职权14项,合并行政职权12项,增加行政职权5项。梳理第一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8项(详见附件)。各相关单位要依据本通知要求,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本部门“两单一图”的动态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 1.平山区第四批承接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职权目录
2.平山区政府第一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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