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平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1-23 | 成文日期: | 2013-01-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调整平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1]24号
关于调整平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相关单位(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调整平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 刚 常务副区长
姜 静 副区长
副组长:王世臣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秀生 区卫生局局长
王 振 区发改局局长
史维强 区人社局书记、副局长
成 员:姜 华 区宣传部副部长
迟金波 区总工会副主席
崔学琴 区法制办主任
王 宏 区编委办副主任
刘 楠 区发改局副局长
田福军 区教育局副局长
宋铁力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 健 区财政局副局长
尚作斌 区卫生局副局长
于 晓 区计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审议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秀生兼任。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 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共印30份)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