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平山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1-23 | 成文日期: | 2013-01-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调整平山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1]8号
关于调整平山区农业产业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相关单位(部门):
鉴于平山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平山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高 飞 副区长
副组长:王世臣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学义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
成 员:王 振 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局长
付景春 区林水利局局长
刘 放 区动监局局长
王 健 区财政局副局长
法永源 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于洪涛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毛 丹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金天华 区林水局副局长
刘 宏 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李 中 区人社局副局长
许 军 区统计局副局长
付可才 区质监局副局长
孔庆妍 平山工商分局副局长
李 强 站前工商分局副局长
周连志 平山区国税局副局长
李学义 平山区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贯彻农业产业化相关政策;指导农业产业化重大项目实施;协调区各部门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中的有关事宜;组织龙头企业开展建基地、带农户、拓市场、搞培训等活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王学义(兼),具体负责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的日常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共印30份)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