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平山区公路养护年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1-23 | 成文日期: | 2013-01-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成立平山区公路养护年领导小组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2〕26号
关于成立平山区公路养护年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部门):
为顺利开展平山区公路养护年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1号)及《关于本溪市公路养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本政办发〔2007〕5号)文件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成立平山区公路养护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庆伟 区长
副组长:高 飞 副区长
成 员:张 俭 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助理、社会管理与服务局局长
李 晴 北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喜年 千金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王春博 区交通局副局长
王 健 区财政局局长
郑 义 区城建局局长
金天华 区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春博兼任。联系电话:2883254。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养护△ 通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共印16份)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