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平山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1-01-28 | 成文日期: | 2011-01-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成立平山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平政发[2010]96号
关于成立平山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相关单位(部门):
为加强全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平山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宋俊波 副区长
副组长:王世臣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秀生 区卫生局局长
魏喜春 区监察局局长
成 员:王宝珠 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刘 楠 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副局长
王 健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中 区人社局副局长
尚作彬 区卫生局副局长
任 屹 区物价局副局长
卜 飞 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刘秀生(兼)。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