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本溪市平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1-01-28 | 成文日期: | 2011-01-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调整本溪市平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平政发[2010]95号
关于调整本溪市平山区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区相关单位(部门):
鉴于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平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 刚 常务副区长
宋俊波 副区长
副组长:王世臣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振 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局长
刘秀生 区卫生局局长
吕 辉 区财政局局长
赵福全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姜 晶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洪 敏 区编委办副主任
刘 楠 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副局长
赵立军 区教育局副局长
宋铁力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 健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中 区人社局副局长
尚作彬 区卫生局副局长
于 晓 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崔学琴 区法制办主任
迟金波 区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审议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办公室主任王振(兼),办公室副主任王健、尚作彬、李中(兼)。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