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平山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0-09-07 成文日期: 20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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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平山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7 00:00:00 【字体:

桥头、北台、千金办事处,区相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0]13号)以及《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本政发[2010]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平山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普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高 飞 副区长

副组长:王世臣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付景春 区林业水利局局长

    王晓东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姜 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韦 国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楠 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副局长

    邹 政 区财政局副局长

    牟 娟 区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张 霞 区环保局副局长

    金天华 区林业水利局副局长

    刘卫东 区城建局副局长

    于洪涛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许 军 区统计局副局长

    宋月华 桥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孟 俊 北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房世瑜 千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区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林业水利局,办公室主任付景春(兼)。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14—2883254、2808588(传真)。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