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平山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0-09-07 | 成文日期: | 2010-09-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成立平山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桥头、北台、千金办事处,区相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0]13号)以及《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本政发[2010]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平山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普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高 飞 副区长
副组长:王世臣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付景春 区林业水利局局长
王晓东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姜 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韦 国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楠 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副局长
邹 政 区财政局副局长
牟 娟 区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张 霞 区环保局副局长
金天华 区林业水利局副局长
刘卫东 区城建局副局长
于洪涛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许 军 区统计局副局长
宋月华 桥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孟 俊 北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房世瑜 千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区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林业水利局,办公室主任付景春(兼)。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14—2883254、2808588(传真)。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