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平山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0-09-07 成文日期: 20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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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平山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7 00:00:00 【字体:

区直相关单位(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做好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平山区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少平 区长

  副组长:由广琴 副区长

          张 艳 平山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金惠波 平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冯国庆 平山区监察局副局长

刘 楠 平山区发展计划和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王 健 平山区财政局副局长

崔 岩 平山区建筑业发展服务局副局长

宋长俊 平山区水利局副局长

杨春玲 平山区审计局副局长

白 金 平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法永源 平山区科技局副局长

                张 强 平山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牟 娟 平山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平山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校安办),是在全区中小学校舍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教育局。

  区校安办主任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金惠波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王利荣、区建发局副局长崔岩、区监察局副局长冯国庆担任。

  办公室下设三个专业组,分别由相关副主任兼任组长。其中,协调与规划组由区教育局、区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区财政局有关科室同志组成,组长由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王利荣担任;技术指导组由区建筑业发展服务局、平山消防大队、平山国土资源所、区水利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有关科室同志组成,组长由区建发局副局长崔岩担任;监督检查组由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有关科室同志组成,组长由区监察局副局长冯国庆担任。

  办公地点:平山区教育局(原18中院内)315室

  联系电话:2196273

  联 系 人:林喜华

  电子信箱:psqxab@163.com

  附件:

  1.平山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联系表

  2. 平山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