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平山区开展公路“环境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0-09-07 | 成文日期: | 2010-09-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成立平山区开展公路“环境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落实2010年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公路“环境杯”竞赛活动的要求,结合平山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平山区开展公路“环境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李少平 区长
副组长:高 飞 副区长
成 员:付景春 区交通局局长
吕 辉 平山区财政局局长
张 胜 桥头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主任
高福成 北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晴 千金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 雷 区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方案制定、具体工作实施及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平山区交通局,办公室主任:付景春(兼),副主任:韩雷(兼)。联系电话:2883253 2883256。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