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平政办发〔2008〕18号--关于做好应急值班值宿工作的紧急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0-06-21 成文日期: 20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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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08〕18号--关于做好应急值班值宿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1 00:00:00 【字体:

平政办发〔2008〕18号
 
关于做好应急值班值宿工作的紧急通知

镇、各办事处、驻区相关单位: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请你单位做好应急值班值宿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值班领导带班,设24小时值班电话,随时有人接听,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时间:5月15日—8月26日。
  3.各单位自行安排值班,制定值班表,5月20日将值班表及值班电话报区政府办公室。
  4.值班人员应密切关注自然灾害、群访集访、手足口病等突发事件,如有发现,立即上报区政府应急办公室,应急办24小时值班电话:2818800。
  5.区政府值班值宿由区政府应急办公室统一安排,并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公室。
  6.区政府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漏岗、缺岗现象,全区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政府值班表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