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平政办发〔2008〕4号--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0-06-21 成文日期: 20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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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08〕4号--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1 00:00:00 【字体:


平政办发〔2008〕4号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桥头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本政办传[2008]7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治理工作目标
在2007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基础上,全面排查我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为实现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工作范围
排查治理范围包括全区各地、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
1.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机械加工等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5.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6.近年来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单位。
三、排查治理工作方式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四、排查治理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3月10日至4月30日):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要在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应急预案,并加强监控。
2.认真组织好矿山、选矿、球团、运输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矿山和规模企业复产安全验收关,严禁停产金属、非金属矿山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安全。
4.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开工初期的安全检查,防止基础施工阶段土方坍塌等事故;加强尾矿库,尤其是危、险、病尾矿库的安全检查,防止土壤解冻期发生垮坝事故。
(二)第二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暴雨、洪水、雷电、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隐患点。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并层层落实责任。
2.对排查出的病险大坝、河道堤岸、桥梁、涵洞、危险路段和尾矿库等隐患,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应急预案。
3.检查建立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各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
4.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和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对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河流、尾矿库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要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5.以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矿山要防片帮和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限超速超负荷。
6.加强对北京奥运会期间宾馆饭店、商场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妥善解决,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第三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以学校、医院、居民区、车站、商场、宾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广播、电视、供水、供电、供气等重要部位,以及交通、矿山、化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整改。
2.把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凡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四)第四阶段(10月16日至12月31日):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排查治理工作分工和检查内容
为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确保全国“两会”及奥运期间安全生产,全区由17个区直部门联合组成9个专项督察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李少平区长及各分管副区长参加,对全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一)矿山安全检查组
区安监局牵头,区环保局、区劳动局、质监局平山分局参加(李少平区长参加)
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重特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三超”现象,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矿山企业开采方式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等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组:
区安监局牵头,区中小企业局、区环保局、质监局平山分局参加。(副区长刘刚参加)。
检查内容:
各镇、办事处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及使用等环节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别是加油站、北衡精细化工等危险性大的企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打击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及组织开展对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等情况。
(三)地上企业检查组
区计经贸局牵头,区中小企业局、质监局平山分局参加(副区长刘刚参加)。
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是否存在;检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标准的落实情况;企业机械传动部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及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整治情况。
(四)建筑施工检查组
区建发局牵头,区劳动局、区工会参加(常务副区长富晓明参加)。
检查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建筑施工单位各种手续办理情况。
(五)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组
区公安局牵头,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参加(副区长李新参加)。
检查内容:
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情况;非法生产、购销烟花爆竹行为及组织开展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行动等情况。
(六)农机设备安全检查组
区农发局牵头,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大队参加(副区长高飞参加)
检查内容:
农机设备运转情况;防超限、超负荷运输情况;水利设施、预防地质灾害、防火、防汛工作。
(七)商贸业安全检查组
区商务局牵头,区文化局、消防平山大队参加(副区长高飞参加)。
检查内容:
以用电线路、消防器材配备为重点,认真排查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商贸批发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消防监督管理情况,完善消防设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八)交通安全检查组
区交警大队牵头,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参加(常务副区长富晓明参加)。
检查内容:
整治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机动车辆超速、违反禁令标志、载货汽车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对事故“黑点”和隐患点段的排查治理情况;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全国两会”期间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和驾驶人员的资质审查及教育情况。
(九)中小学校安全检查组
区教育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消防平山大队、交通平山大队参加(副区长由广琴参加)。
检查内容:
校车的安全管理情况;学校办公区和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及防火措施是否到位。
七、排查治理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桥头镇政府、各办事处、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公安局、区建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农发局、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质监局,要根据本通知精神于3月25日前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意见,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备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2.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类隐患。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从重追究责任。
4.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其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员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
5.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要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工作,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如实反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安委会统一部署,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报送各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认真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