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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平委组发【2012】35号 关于赵宝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13-01-05 成文日期: 201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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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委组发【2012】35号 关于赵宝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5 00:00:00 【字体:

平委组发【2012】35号

关于赵宝盾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直属各党总支、支部,区直各部门: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赵宝盾同志任区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管理监控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华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

王丹丹同志任区委组织部组织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宁同志任区两新组织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丛慧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宋权同志提名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人选;

邓锐同志任区政府督察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伟同志任区民族事务局局长;

金惠波同志任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张扬同志任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提名为区教育局局长人选;

杜景峰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杰同志任区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渐同志任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党委书记;

王春博同志任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学义同志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季锋同志提名为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人选;

毛丹同志任区农技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范传帅同志任区林业总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静同志任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马金锋同志提名为区环境保护局局长人选;

门熙柏同志任大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维伟同志任区交通局副局长;

韦国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隋宏同志任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赵立军同志任桥头街道党工委书记、提名为人工委主任人选(试用期一年);

张俭同志任桥头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亚英同志提名为桥头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人选;

张秀华同志任站前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提名为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人选;

王菊春同志任崔东街道党工委书记、提名为人工委主任人选;

张岩同志任崔东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玉兰同志任平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提名为人工委主任人选;

刘翠同志任东明街道党工委书记、提名为人工委主任人选;

王晓辉同志任东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褚杰同志任东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提名为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人选;

刘波同志改任主任科员;

杨春彦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李绍祥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张洪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张文利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免去:

宋权同志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春彦同志区计经贸党工委副书记、委员、中小企业局局长职务;

张岩同志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董颖同志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陈华同志区委组织部组织办公室主任职务;

姜华同志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刘波同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季锋同志区民族事务局局长职务;

张扬同志区教育局党委书记职务;

金惠波同志区政府督学室主任职务;

肖丛慧同志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赵立军同志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体育局局长职务;

杜景峰同志第二青少年宫副主任职务;

马金锋同志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党委书记、委员、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李绍祥同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晓辉同志区农技推广中心主任、桥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纪工委书记、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毛丹同志区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褚杰同志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党支部书记职务;

贾伟同志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张文利同志大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秀华同志永丰商业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孙焕全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李维伟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春博同志区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门熙柏同志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隋宏同志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职务;

奚伟同志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职务;

王学武同志桥头街道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王静同志站前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刘翠同志崔东街道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王菊春同志崔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渐同志平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刘玉兰同志东明街道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张俭同志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助理、社会管理与服务局局长职务。

建议免去:

王世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学义同志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张洪同志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杨亚英同志桥头街道人工委主任职务;

王静同志站前街道人工委副主任职务;

刘翠同志崔东街道人工委主任职务;

王渐同志平山街道人工委主任职务;

刘玉兰同志东明街道人工委主任职务。

以上有关同志职务的任免,请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