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中共平山区组织部
信息名称: 平委组发【2012】13号 关于陆长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12-04-27 成文日期: 20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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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委组发【2012】13号 关于陆长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7 00:00:00 【字体:

平委组发【201213

关于陆长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直属各党总支、支部,区直各部门: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陆长吉同志任区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思序同志任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翀同志任区移民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么宝玉同志任区招商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胡立友同志任区旅游局局长(兼);

张璇同志任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区旅游局副局长);

张才昕同志任区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兼);

杜海霞同志任区卫生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刘志达同志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松同志任区卫生防疫站党支部书记;

尚作彬同志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孙宝晶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于淼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隋宏同志任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杨亚英同志任桥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提名为人工委主任人选(试用期一年);

刘斌同志任桥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福成同志任北台街道党工委书记;

潘英同志任南地街道党工委委员、工会主席、提名为人工委副主任人选(兼);

董艳同志任平山街道工会主席(副科级);

李晴同志任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闫铁同志任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林树海同志改任主任科员。

免去:

陆长吉同志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潘英同志区政府产权办主任职务;

张璇同志区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洪同志区咨询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兼);

尚作彬同志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张才昕同志区卫生局工会主席职务;

隋宏同志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杨松同志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贾伟同志区卫生防疫站站长职务(兼);

董艳同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于淼同志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杜海霞同志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职务;

高福成同志桥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办事处主任职务;

林树海同志桥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委员职务;

杨亚英同志桥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桥北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兼)职务;

     刘斌同志桥头街道武装部长职务;

张绍君同志北台街道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保留原待遇)。

     建议免去:

     林树海同志桥头街道人工委主任职务;

张绍君同志北台街道人工委主任职务。

 以上有关同志职务的任免,请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

                                         201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