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中共平山区组织部 | |
信息名称: | 平委组发【2012】13号 关于陆长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12-04-27 | 成文日期: | 2012-04-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平委组发【2012】13号 关于陆长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委组发【2012】13号
关于陆长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直属各党总支、支部,区直各部门: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陆长吉同志任区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思序同志任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翀同志任区移民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么宝玉同志任区招商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胡立友同志任区旅游局局长(兼);
张璇同志任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区旅游局副局长);
张才昕同志任区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兼);
杜海霞同志任区卫生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刘志达同志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松同志任区卫生防疫站党支部书记;
尚作彬同志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孙宝晶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于淼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隋宏同志任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杨亚英同志任桥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提名为人工委主任人选(试用期一年);
刘斌同志任桥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福成同志任北台街道党工委书记;
潘英同志任南地街道党工委委员、工会主席、提名为人工委副主任人选(兼);
董艳同志任平山街道工会主席(副科级);
李晴同志任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兼);
闫铁同志任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兼);
林树海同志改任主任科员。
免去:
陆长吉同志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潘英同志区政府产权办主任职务;
张璇同志区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洪同志区咨询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兼);
尚作彬同志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张才昕同志区卫生局工会主席职务;
隋宏同志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杨松同志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贾伟同志区卫生防疫站站长职务(兼);
董艳同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于淼同志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杜海霞同志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职务;
高福成同志桥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办事处主任职务;
林树海同志桥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委员职务;
杨亚英同志桥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桥北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兼)职务;
刘斌同志桥头街道武装部长职务;
张绍君同志北台街道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保留原待遇)。
建议免去:
林树海同志桥头街道人工委主任职务;
张绍君同志北台街道人工委主任职务。
以上有关同志职务的任免,请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