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陆长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11-07-18 | 成文日期: | 2011-07-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陆长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委组发【2011】77号
关于陆长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直属各党总支、支部,区直各部门: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陆长吉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武乐民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副书记、提名局长人选;
提名王健同志为区财政局局长人选;
王学武同志任桥头街道党工委书记、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
高福成同志任桥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晴同志任北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胜同志任东明街道党工委书记。
免去谢永晨同志的区纪委宣教室主任职务;
免去佟赓同志的共青团平山区委书记职务;
建议免去武乐民同志的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健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陆长吉同志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胜同志的桥头街道党工委书记、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学武同志的桥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福成同志的北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李晴同志的东明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建议免去李晴同志的东明街道人工委主任职务。
以上有关同志职务的任免,请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