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5-00645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平山区工信(科技)局惠企政策争取方向清单 主题分类: 助企纾困
发布日期: 2025-12-02 成文日期: 2025-12-02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平山区工信(科技)局惠企政策争取方向清单

发布时间:2025-12-02 09:02:16 【字体:

  一、区工信局(5条)

  1.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补助。积极组织推荐和帮助申报采取贷款贴息资金补助方式的,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实际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额进行贴息,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单个项目贴息额不超过 500 万元,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 2 年。

  联系人:杨杨       联系电话:42883143

  2.企业创新发展补贴资金。积极组织推荐和帮助申报采取保险费补贴方式的,按照《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在装备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缴纳保费后集中申请补贴。

  联系人:吕贵友       联系电话:42883199

  3.完善煤改电清洁取暖商业电价政策支持。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是指工商业用户中,在每年111日至次年331日的采暖期采用电热膜、电锅炉等方式通过电能直接转换为热能(不含移动式电取暖器和空调用电)或采用地暖热泵、空气源热等国家鼓励的热泵技术以电能作为设备驱动能源的,为自身或者其他用户提供集中清洁取暖服务(不包含工业企业生产用热)的用户,采暖期的采暖用电量,谷段输配电价按相应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的50%执行,其余时段输配电价按辽宁电网工商业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执行,非采暖期不在执行谷段输配电压。

  联系人:吴雨阳         联系电话:024—42883070

  4.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主要从事研究开发工作,掌握企业生产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近年来在本溪取得的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专利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第一至第三完成人)或相当奖励项目。参与省(部)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以及“揭榜挂帅”科技攻关等相当项目并通过验收,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在实现国家及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工业软件开发及推广应用中作出一定贡献。在改进企业生产工艺和对新产品的研发、新设备的投产使用等科技创新工作起到关键作用,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2名以上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推荐。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

  联系人 :张泽       联系电话:024-42883208

  5.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主要从事研究开发工作,解决企业生产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成果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明显,近年来在本溪取得的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专利心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第一至第三完成人)和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相当奖励项目。承担过省(部)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以及“揭榜挂帅”科技攻关等相当项目并通过验收,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在实现国家及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工业软件开发及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为我市产业创新发展、新产品开发和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作出突出贡献。领军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

  联系人 :张泽       联系电话:024-42883208

  二、区科技局(5)

  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对获得省备案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备案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给予3万元奖励。

  联系人 :张泽       联系电话:024-42883208

  2.鼓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对列入市级“揭榜挂帅”计划的项目,按照不超过企业自筹研发投入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经费。

  联系人 :张泽       联系电话:024-42883208

  3.引育高端人才。聚焦钢铁冶金、生物医药、文旅康养等主导产业,积极组织和鼓励企业“带土移植”引进项目、技术和团队,来溪开展技术攻关、创办企业,对推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带土移植”项目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经费。

  联系人 :张泽       联系电话:024-42883208

  4.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参与辽宁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对于新批复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对新批复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与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对于获批为国家、省级星创天地、众创空间、成果转移示范机构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与5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

  联系人 :张泽 纪玲玲      联系电话:024-42883208

  5.科技领军企业: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根据《辽省科技创新条例》《实施“山城英才计划”广泛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本委发〔2022〕11号)及我市支持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的补助资金是指经认定的本溪市科技领军企业(技术需求方)与域外科技领军企业(技术合作方)开展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且成果前景较好,对其承担的市级以上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科研经费30%且不超过200万元资金补助。 科技领军企业是指科技创新能力强,具有与之相适应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主导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具有良好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

  联系人 :张泽       联系电话:024-4288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