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在平山早市平山派出所路段增建公共厕所的提案》(第2179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 | 2023-02-15 | 成文日期: | 2023-02-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在平山早市平山派出所路段增建公共厕所的提案》(第2179号)答复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在平山早市平山派出所路段增建公共厕所的提案》(第2179号)答复
陈艳文委员:
您提出的《在平山早市平山派出所路段增建公共厕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平山区环境卫生工作的关注,按照市、区职能划分,平山区住建局针对公共厕所没有新建、维修、管理等的各项职能。该项职能隶属于市住建局环卫处,我区住建局也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协调沟通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为平山区百姓服务。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