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继续推进建设G304丹霍线三期南芬至桥头段改移新建工程的提案》(第2123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提案 |
| 发布日期: | 2023-02-08 | 成文日期: | 2023-02-08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继续推进建设G304丹霍线三期南芬至桥头段改移新建工程的提案》(第2123号)答复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关于继续推进建设G304丹霍线三期南芬至桥头段改移新建工程的提案》
(第2123号)答复
徐庆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推进建设G304丹霍线三期南芬至桥头段改移新建工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住建局(交通局)经与市交通运输局沟通确认,按照市、区职能划分,您的提案由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办公室负责,我区住建局(交通局)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争取落实该项目。
感谢您对平山区道路交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为平山区百姓服务。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