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规范小区绿化建设的提案》(第2090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 | 2023-02-08 | 成文日期: | 2023-02-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规范小区绿化建设的提案》(第2090号)答复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关于规范小区绿化建设的提案》(第2090号)答复
田锁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绿化建设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依据我区城乡运行服务中心的绿化工作职责,我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城市主次干路两侧绿植的日常养护和修剪工作。根据《本溪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小区内绿化工作由辖区街道办事处依照其职责做好小区内的绿化工作。
我区住建局将积极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协助其改善小区绿化水平、整治小区内小开荒,提高小区居民绿化建设意识,让居民成为小区的管理者和建设者。
感谢您对平山区城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为平山区百姓服务。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