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人大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将本溪市益民加油站搬离的建议》第307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 成文日期: | 2020-07-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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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人大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将本溪市益民加油站搬离的建议》第307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人大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将本溪市益民加油站搬离的建议》第307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谢晓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本溪市益民加油站搬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本溪市益民油气合建站座落于本溪市平山区千金路泉涌街十三号,法定代表人为范丽萍,现从事成品油和天然气零售业务。据了解,2005年本溪市益民油气合建站搬迁至此,益民加油站与居民住宅楼之间原来有一条小河,城市改造将小河的沟渠填平建成马路,群力幼儿园和千金路都是在本溪市益民油气合建站之后修建的。
按照要求,如本溪市益民油气合建站搬迁,程序是先选址后审批,前期需市住建部门提出本溪市益民油气合建站规划搬迁新址,后由市、区商务部门根据《成品油管理办法》对规划搬迁新址按照规划确认初审、建站主体备案、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三个步骤进行办理和审批,区商务局初审、市商务局终审、省商务厅备案。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区的经济发展,继续竭诚为平山区献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