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规范老旧小区楼道管理、合理清理杂物的建议》(第2026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 | 2023-02-10 | 成文日期: | 2023-02-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规范老旧小区楼道管理、合理清理杂物的建议》(第2026号)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2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田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旧小区楼道管理、合理清理杂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依据平山区各部门职能划分,老旧小区居民楼道清理杂物的管理权由各属地办事处及社区负责,属于民办保洁范畴。平山区住建局责成相关部门对辖区6个办事处42个社区庭院、雨搭楼道按月周期进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各办事处开展民办保洁集中清扫活动,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提供保洁人员和垃圾清运车辆的配合。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同时,也要顾及居民的生活所需,避免增加人民内部矛盾。
二、社区清理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紧、任务重的情况,原则上可向上级街道部门申请资金,用于雇佣劳动力或聘请第三方清理公司进行统一清理。
感谢您对平山区城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对您多年来关心、支持工作表示感谢,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批评意见,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为平山区百姓服务。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