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解决东明路101栋墙体保温问题的建议》(第2133号)答复 主题分类: 市人大建议
发布日期: 2023-02-08 成文日期: 2023-02-08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解决东明路101栋墙体保温问题的建议》(第2133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02-08 12:29:02 【字体: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解决东明路101栋墙体保温问题的建议》

(第2133号)答复


 

李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东明路101栋墙体保温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政府立即责成区住建局与相关部门针对东明路101栋墙体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查看。经与市住建局项目办沟通确认,东明路101栋墙体已纳入市住房保障中心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项目主体为市住建局下设住保中心。

针对此种情况,我区住建局将积极与市住保中心沟通,及时跟进工程进度。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为平山区百姓服务。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