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的建议》(第2089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 | 2023-02-08 | 成文日期: | 2023-02-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的建议》(第2089号)答复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的建议》(第2089号)答复
宋开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造福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民生工程,可以有效完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一、目前纳入改造规划的小区重点为2000年前建成,适当纳入2000年到2005年的建成的老旧小区,各项基础配套设施老旧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我区住建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三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精神,根据我区各办事处以及社区、物业反馈的群众意见有序安排老旧小区改造。依据各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停车场、快递驿站、养老、医疗、托幼、三线落地等服务设施均已纳入旧改包装计划。对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及时与属地办事处沟通,督促其指导社区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小区居民维护本小区生活环境,防止如违建、乱堆乱放死灰复燃现象,与辖区执法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如遇到违规现象及时处理及时整改。
二、从2019年起至2022年我区住建局陆续向省住建厅申报了38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惠及居民楼464栋,3万余户居民。国家拨付资金分为两类,一类资金范围支持对楼本体进行改造,由省财政厅拨付补助资金;一类是对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省发改委拨付补助资金。针对楼本体改造项目,省财政厅共计拨付我区改造资金9132万元,平均每栋楼分摊补助资金约为19.68万元。我区住建局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将资金主要用于屋面防水、单元门、窗更换等居民呼声较高的项目,尽可能实现资金最大化收益。
三、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学合理施工工序,按照管线线位、深度以及规范要求管线单位施工,最后实施环境改造工程,保障改造项目实施中不重复开挖,依照现有国家、辽宁省施工验收规范验收各项分步工程。目前已实施的项目小区环境完善、整洁,尽可能提升百姓幸福感。但因我区住建局不具在改造项目实施外对相关运营商监管管理权限,所以暂时无法在制度上对相关运营商实现实时监管。
对您多年来关心、支持工作表示感谢,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批评意见,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为平山区百姓服务。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