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修建兴隆村周边基础设施的建议》(第2021号)答复 主题分类: 市人大建议
发布日期: 2023-02-14 成文日期: 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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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修建兴隆村周边基础设施的建议》(第2021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02-14 10:45:29 【字体: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修建兴隆村周边基础设施的建议》(第2021号)答复


 

徐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兴隆村周边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兴隆村5座散装垃圾点问题、村路36盏路灯问题

我区住建局与桥北街道办事处对接,确认兴隆村2022年已纳入我区“美丽乡村”规划内,包含相关专项资金,待区政府将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将对该5座散装垃圾点进行重新修建,设立固定的分类垃圾点;并对村路36盏路灯电池进行统一更换。

二、兴隆村六组道路破损问题

我区住建局与桥北街道办事处对接,确认兴隆村六组800米道路已上报区财政局,利用农村道路维修一事一议政策,待2023年维修计划确定、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街道办事处将对该道路进行重新铺装。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3213